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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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通知》(晋建科函〔2024〕273号),我厅组织专家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申请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厅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处,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3580063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评审意见.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