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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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计函〔2012〕5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了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高建民副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做好考核工作,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在2011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快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并填报《目标责任书》中涉及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指标完成情况。同时,为做好省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2012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工作,请各市在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我厅确定的2012年目标任务进行核实。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执行主体
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牵头负责,相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完成此项工作。
二、报送程序
相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所提供的2011年指标数据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指标数据经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公章后报省厅;2012年目标任务经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公章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并与各市协商修改完善后,再返回各市,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报请各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各市人民政府公章报送省厅。
三、报送方式
先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送省厅,随后以书面形式正式报送。
四、报送时间
各市务必于2012年2月6日前将《目标责任书》中涉及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指标完成情况和2012年目标任务核实意见报送到省厅计财处。过期视为无意见。
各市要高度重视相关指标的报送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凡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及数字弄虚作假者,省厅将予以通报,并上报省人民政府,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辅强
电 话 :3580142 13834637875
传 真 :3580042
电子邮箱:
电子表格可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下载
附件1 : _ 市2011年市政公用设施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