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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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计函[2015]8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时掌握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补助资金专项整治整改方案》要求,我厅于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赴全省六个市和十三个县,对2014年以来我厅下达至各市县的各类专项补助资金配套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六个市分别为:忻州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同时抽查了十三个县(市)。经督查了解到,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配套及使用。省里专项资金下达后,各市基本能够及时分解下达至所辖县(市)。各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参差不一,督查组抽查的十三个县,从2014年以来共计拨付专项资金18654万元,实际使用5771万元,资金平均使用率仅为31%。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百镇建设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督查的六个市中,只有长治市、临汾市足额配套,晋中市配套50%,运城市配套37%,剩余两个市没有配套,县级全部没有配套。
(二)大部分资金滞留财政。经督查统计,自2014年以来共计拨付专项资金18654万元,滞留财政12883万元。原因一是项目手续办理不及时;二是项目资金申报到下达到县时间较长;三是个别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例如据原平市住建部门反映,2014年以来省里下达的专项资金全部被用于其他用途,尽管他们多次向市政府申请,但截至目前仍然没有拨付;四是2014年底省提前下达各市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由于没有省级配套,除临汾市分解一部分外,其余全部未分解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此次督查只选择了资金量较大的六个市和十三个县,从面上了解了一些情况。但从了解的情况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容乐观。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要以此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为契机,对近年来省里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进一步梳理,摸清底数,对于下达市本级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使用单位,同时要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对于下达至所辖县(市)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尽快落实。
(二)今后各市在申报各类专项资金时,要严格把关,所申报项目必须满足申报文件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最大程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对下达各市县的各类专项资金,各市要于年底前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送我厅。届时,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