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150188/2020-08593 | 信息类别: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20年01月20日 |
标 题: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晋建办函〔2020〕109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21日 |
晋建办函【2020】109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务大厅和门户网站等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保密法》和厅网站管理有关制度,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扎实工作,措施有力,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93条。主动公开信息57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39条,领导动态信息35条,机构职能信息3条,向省政府网站报送政府公开信息452条。在及时发布我厅各类通知信息的同时,增加了“时政新闻”栏目,每天早上发布各大网站热点时政新闻,丰富了机关工作人员新闻信息,累计共发布信息230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8件,行政许可决定数量78741项,行政处罚决定24项;政府集中采购数量31项,采购总金额2581.97万元。
同时,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住房保障方面,在厅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传达国家和我省的最新文件精神,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动态,积极宣传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排查大清底、质量提升、规范鉴定等专项行动,集中资金和技术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危房应改尽改,通过印制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明白卡,开放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有关公示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在全国率先对所有贫困县危改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6.9万户“静态清零”任务全面完成,1.4万户新增危房得到“动态保障”。 三是建筑市场监管方面,开展2019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建筑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进行了督察。截至12月底,已依法注销、撤回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且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328家企业资质,其中建筑业企业249家、勘察设计企业64家、监理企业25家,注销撤回企业家数是2018年的3.38倍。随机抽取289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对问题比较突出的255个项目下达216份执法建议书,查处问题项目是2018年的2.4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4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建筑市场等领域,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其中,收到1件属于部分公开申请,收到14条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类申请,均已告知申请途径,全部办结。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厅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8件,未结1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责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复议1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
围绕群众关心热点,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在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了题为“聚集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线访谈节目,就2019年我省住建工作的重点任务部署和政策措施安排,为网友们进行了解读。山西卫视新闻联播、山西卫视第一访谈、山西广播电台就“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全省住房公积金互联共享平台投运工作到我厅进行了专题采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我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我厅作了详细介绍。专题采访为广大干部群众对各类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四) 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升级改造厅现行行政审批系统。按照省政府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安排,对厅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了厅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基础数据梳理收集工作。二是对接省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实现了厅网上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系统间的单点登录对接、全流程数据对接;编写了厅基本数据手册,统一印制并提交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三是对接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商事制度改革“双告知”数据抓取及我厅生成的“双告知”数据逆向、即时、全量推送。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搭建“智慧建筑”平台,集市场现场联动和企业人员评价两个机制、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市场监管等九大系统于一体,建筑业信息化建设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建成“智慧工地”扬尘治理信息监管平台,2700余个在建项目实现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针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痛点、堵点,扎实推进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成功打通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政务部门。公积金“网上办”便民服务改革,得到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课题研究项目组”认可。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提高了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19年厅门户网站积极回复网民各类咨询,在线咨询,厅长信箱及投诉举报栏目,共回复网民各类问题92条。接受大众监督。2019年在省政府主导下的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中,2019年涉及我厅共有17条纠错信息,我厅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分别进行及时回复。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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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60 |
58 |
5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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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3 |
787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20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7 |
-5 |
24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1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项 |
2581.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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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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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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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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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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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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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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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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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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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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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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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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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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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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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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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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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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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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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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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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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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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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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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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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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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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4 |
4 |
1 |
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厅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开展政策解读和媒体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我省住建工作的新亮点、新动态通过新媒体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强,对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对于一些文件公开和保密的平衡点需进一步加强研究。
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培训力度,使全体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全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能力。
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弹性比较大。为此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对解读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
三是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功能。以厅门户网站为基本平台,拓展主流媒体平台,对全省住建系统各领域工作及我厅重要会议活动及时进行宣传。
四是督促指导各市进一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市县住建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真正把社会关心和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把住建领域信息公开与公共服务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的提高。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