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0655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 签发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4大同市、朔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抽查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建消函〔2024〕047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晋建消函〔2024〕0475号
大同市、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省住建厅于3月25日至3月29日组织对大同、朔州两市开展了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取了大同、朔州两市2023年以来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合格的6个项目,包括住宅、档案馆、加油站、商场等类型。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两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规范性、抽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严格执行类条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消防设施性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进行了测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的6个项目中,共存在申报资料不齐全、信息填写不完整等程序性问题33条;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技术性问题40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14条、违反严格执行类条文26条;其他问题28条(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申报资料审查不严格。一是申报材料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大同市大同黄经世家中医康养小镇一期(综合楼)和浑源县综合档案馆工程的《山西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部分检测不完整,部分系统及设备参数填写错误;朔州市应县明晟家园建设项目《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记录表》和《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记录表》中未填写检查日期,《竣工验收报告》未填写竣工日期。二是申报材料不规范。大同市浑源县综合档案馆工程和朔州市铺上加油站、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应县明晟家园建设项目的竣工图纸不完整。
(二)消防验收查验不规范。一是未按程序组织消防查验。大同市大同黄经世家中医康养小镇一期(综合楼)、碧桂园-玖珑湾一期、浑源县综合档案馆工程、朔州市铺上加油站、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等5个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时间早于《消防查验报告》的编制时间,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有关规定。二是消防查验内容不齐全或信息填写错误。大同市碧桂园-玖珑湾一期、朔州市铺上加油站《山西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查验内容不完整或错误;朔州市应县明晟家园建设项目消防查验报告查验内容不完整,消防查验报告中外墙保温的材料与施工管理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保温的材料不一致。
(三)现场评定把关不严格。一是评定内容不完整。朔州市铺上加油站《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中部分单项工程未评定(平面布置、防火分隔、防烟排烟);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中部分单项工程未评定(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二是现场评定的内容与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大同市大同黄经世家中医康养小镇一期(综合楼)宴会厅、报告厅、大厅、零点餐厅、商务会议室、会展中心等多个面积大于100㎡的房间内均未设置自然排烟窗,宴会厅西侧楼梯间形式以及挡烟垂壁安装位置,排烟风机的型号、规格,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与数量等均与设计文件不符;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屋面设置形式、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首层对外商铺防火分隔、餐厅自然排烟窗可开启面积等与设计文件不符。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定时,未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十九条“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三是现场评定流于形式。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项目依托第三方服务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定,但是项目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4条和严格执行类条文10条,技术服务单位能力低水平差,现场评定流于形式,消防验收质量低。
(四)个别项目办理超时。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的消防验收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山西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办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五)个别项目存在未经消防审验擅自施工和投入使用的问题。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以及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部分项目改变原有建筑防火内容和改动建筑消防设施。大同市大同黄经世家中医康养小镇一期(综合楼)、浑源县综合档案馆工程、朔州市铺上加油站等项目消防验收通过后,在使用过程中,项目的现场平面布置、使用功能等发生改变,影响项目原有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大同、朔州两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参建各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项进行核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务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机构、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有关整改和处理情况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上报省厅。整改处理不到位的,省厅将约谈有关消防审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朔州市物联乐购惠民园项目存在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由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朔州市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撤销对该项目的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两市的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持续增强工作本领,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提升验收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质量和水平。
(三)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消防验收水平。两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应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性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消函〔2022〕154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购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性公共服务的通知》(晋财资环〔2023〕195号)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消防验收技术性公共服务,发挥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专业化技术优势,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质量。
联系人:王彦博 0351-3583853
附 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