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1998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 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标 题: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2号 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村函〔2022〕93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晋建村函〔2022〕938号
民进山西省委:
《关于建议县乡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关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深入分析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需要说明的是:
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3年起,省政府启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3.46亿元,用于开展乡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建立了乡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2018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级每年安排3.46亿元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保障农村生活治理工作顺利实施。2019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结合财力、区位、地形、人口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1.3%。
三、关于“政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等6项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按照《山西省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继续落实好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指导市县两级加大投入力度,引导乡村积极筹措资金,形成长效资金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绩效评价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每年度对各市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长期未整改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是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广ppp等政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积极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专业企业运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确保治理成效。
四是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发挥城市垃圾焚烧厂吸纳辐射作用,以城带乡,对具备条件的城边村、城郊村生活垃圾实施焚烧处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等宣传,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着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乡村环境治理体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