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2028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 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568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保函〔2022〕84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晋建保函〔2022〕844号
解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育鼓励政策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帮助育龄夫妻缓解住房压力,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一是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来看,近3年全省房价增速整体稳中回落,2022年1-3月,全省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6429元/平方米,同比下跌6.2%。今年以来,又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住房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支持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二是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构建起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多层次、全方位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困难群众充分享受获得感、幸福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完善完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继续落实省级监督指导责任,指导督促各市因城施策完善房地产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三是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鼓励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住房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王立业
承 办 人:秦思敏
联系电话:0351-3580327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