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2168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设处 | 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社会建设类第779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城函〔2022〕9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晋建城函〔2022〕927号
尊敬的陈维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要向您说明的是: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长,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如何通过科学的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进而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全国各地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我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领导多次出重要批示,并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我省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将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立了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等 23个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垃圾分类和利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形成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和利用工作。
二是强化立法保障。指导各市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太原、长治、晋城3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忻州市、运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太原、大同、晋中3市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三是主动对标一流。为充分学习借鉴垃圾分类先进省份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对接住建部安排我省与浙江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共同出台了《关于浙江省--山西省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工作方案》,为下一步促进交流协作,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了全省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下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尽管我们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鉴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投入大、见效慢等特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慢、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效不明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与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更深入的研究,认真采纳,全力落实,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督促指导各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同时,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二是普及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标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我们将协调省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等部门 ,在进一步加大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尽快从省级层面出台激励型有偿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构建多层次、全领域的有偿垃圾分类回收体制。从实际层面实现群众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指导各市足量配备各类垃圾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优化垃圾收运路线。
四是创新回收方式。我们将积极配合商务厅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企业,探索上门回收、电话、微信小程序预约等回收模式,推进旧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废旧电子产品和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等大件废旧家电回收服务,提高便民、便捷、便利的服务水平。
五是推动收集点升级改造。对现有的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改造,条件具备的要视情况增加洗手、破袋等便民功能。并做好厨余垃圾厢房建设,防止细菌滋生、臭味扰民的现象发生,配备督导员讲解引导,提升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购置专用车辆,加强运行管理,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各社区收运路线,明确厨余垃圾投放时间,做到日产日清,提高居民分类体验。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垃圾分类和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