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1177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 | 签发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2023年度第1607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房函〔2023〕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尊敬的张月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指“通过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严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确辖区属地应当对此行为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疏堵结合多方筹措低价房源,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及刚步入社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和谐发展”,这一建议非常中肯和正确。我们对您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此,我厅将近年来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做的一些工作向您作个简要介绍:一是联合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从登记备案、信息发布、金融监管等方面,建立租赁市场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出台《山西省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山西省租赁住房改建导则(试行)》《租赁住房改建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租赁住房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对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建进行具体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安全。三是加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房源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价格线上监测等功能。四是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交易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五是印发《关于明确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相关标准的公告》,对于持有或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米及以上的租赁企业,减按4%收取房产税。六是指导太原市扎实推进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2020年以来,累计筹集租赁房源123393套(间),累计完成信息备案19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和90余家民营住房租赁企业。
目前,住建部正在加紧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关于长租房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待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印发执行后,我厅将积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增强租赁当事人法律意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5日
(主动公开)